扫一扫微信,在线咨询开票|致电:137-2869-7627
当前位置:首页 > 成都增值税常识 > 正文

成都房产新政满二改满五导致交易进行突加增值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于今年7月签订二手房购买合同,购买时房子存在不满二情况,当时中介、房东以及我三方核算过差不多流程走完也就是十月份的样子,房屋刚好可以享受满二减免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我签订了购买协议。但是9.14房产新政突然颁发,按照该政策解读,我提供相应的购房定金转账单后,应该是按照原有的税收政策缴税。但9月15日,税务窗口工作人员告知税务部门是按照公告发布当日房屋契税缴纳是否满两年来决定执行新政还是旧政,我这种情况只能按照新政执行收税。按照购房合同约定,交易产生的税费由买方承担,接近7万的增值税是我签合同时候根本不存在的,如今我定金已付,房东的贷款也还完,如果放弃交易,我也要支付房东20万元的违约金。在此我被逼无奈向市长写信反映这一情况,恳请市住建局对接市税务局对我们这种已经开始交易,暂未签订网签合同,所购房屋契税缴纳满两年时间又在公告发布之日后的购房者缴税政策进行研究说明,我实在是无力负担因为突发新政多出的税费了。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到,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但未及时完成合同网签,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已在《通知》印发之日前完成合同网签,其增值税缴纳仍按之前政策执行:通知印发之日前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已为购房支付相关费用,具备合同网签条件,但因客观原因尚未完成合同网签的,能提供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具体情况由成都市住建局予以认定。

版权保护: 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www.fzzszy169.com/cms/29.html

博客主人成都城市开票网
正规开票电话微信137-2869-7627成都开票基本开票资料,成都开增值税票开具要求,成都电子发票和成都餐饮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关于成都公司开票开票服务,在成都我们也是最专业的“成都代开票-成都代开增税票-成都电子发票-成都餐饮票-成都酒店住宿票”

友情链接